张动卫监函[2016]11号
2016年第二季度全市动物检疫
电子出证情况通报
各县(区、管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现将2016年第二季度全市动物检疫出证情况通报给你们。全市第二季度电子出具检疫证明31276张,比第一季度增长6.18%。但正常未打印检疫证明现象依然存在,第二季度全市正常未打印检疫证明总数为112张,比第一季度减少24张。日后如果为废弃检疫证明,务必要在出证系统点废弃,进一步提高全市电子出证规范化程度。
自7月1日,全国跨省调运畜禽检疫数据实现联网互通。为规范数据推送工作,强化对跨省引进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对跨省调出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证明的数据核查
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开展检疫工作,规范填写检疫证明,制定跨省调出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数据定期核查制度,指定专人对
出省检疫数据实施每日核查,进行动态监管,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快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强化对跨省引进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管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数据平台,进一步强化对跨省引进的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管工作。各县区系统管理员账户和高级用户账户要对辖区内跨省检疫数据每日核查,根据推送数据制定监管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查证验物工作,逐批检查,同时对跨省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监督其落实检疫审批和落地隔离制度。对跨省引进的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监督其落实24小时落地报告制度。
请各县区要加强对跨省调运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和处罚。并于每月的3日前指定专人将上月的《跨省引进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管统计表》报送至市所综合执法一科(纸质材料和电子报表同时报送)。
联系人:高鹏
邮 箱:zjkxmsyzfd@126.com
电 话:0313—5907612
附件:1、全市动物检疫证明数量统计表(2016年第二季度)
2、跨省引进动物及其产品监管统计表
张家口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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